岗位职责
招聘岗位
1. 卓越人才计划:领军人才、杰出人才、拔尖人才、优秀人才、优秀青年人才
2. 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
招聘条件
1. 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、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
2. 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
3.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
4. 身心健康,全职工作。
聘任待遇
一 “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”聘任待遇
1. 杰出人才:年收入、房屋补贴费、科研启动费面议,搬迁费5万元。
2. 领军人才:年收入82万元以上 房屋补贴费120万元 科研启动费面议 搬迁费5万元。
3. 拔尖人才:年收入61万元以上 房屋补贴费60万元 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实验 120万元,理工类 理论 75万元,人文社科类50万元 搬迁费5万元。
4. 优秀人才:年收入49万元以上 房屋补贴费50万元 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实验 80万元,理工类 理论 50万元,人文社科类35万元 搬迁费5万元。
5. 优秀青年人才:年收入39万元以上 房屋补贴费40万元 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实验 50万元,理工类 理论 25万元,人文社科类15万元 搬迁费5万元。
二 未入选“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”聘任待遇
1. 教授:年收入45万元以上 房屋补贴费40万元以上 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实验 80万元,理工类 理论 50万元,人文社科类35万元 搬迁费5万元。
2. 副教授:年收入38万元 房屋补贴费35万元 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实验 50万元,理工类 理论 25万元,人文社科类15万元 搬迁费5万元。
3. 讲师 博士 :年收入35万元 房屋补贴费30万元 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实验 25万元,理工类 理论 15万元,人文社科类10万元 搬迁费5万元。
说明:上述待遇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教师。